嘉兴市第二医院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新政
作者:嘉兴二院
阅读数: 时间:2009-8-4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完善医疗价格政策,近期,省物价局、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调整及完善。嘉兴市第二医院按照规定于2009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修改后的价格政策,患者来院就诊时部分收费项目也随之有所变动。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有适当上升也有下降,更多的是收费项目更加明确、清晰,另外也有新增特需服务项目。部分项目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如经胃镜胃肠治疗由原先的350元降至200元,胃内支架置入术由原先400元下降至250元。
为保证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顺利平稳进行,省物价局、卫生厅下发文件后,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组织学习、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着手做好相关工作。
一、广泛宣传 严格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增加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根据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在急诊、门诊、住院楼以及影像楼、内镜处挂上新制作的收费标准牌,以便患者就诊时能明确所需治疗和检查等费用。
二、组织培训 组织门、急诊及病区中的收费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强调修改的收费内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注意事项。
三、认真实施 针对住院病人,在正式执行前跟患者做好沟通,解释相关文件精神。发放每日费用清单时,针对更改内容告知患者,对其提出的疑问做好耐心解释工作。
四、严格监督 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督察指导,确保本项工作具体落实。同时开通物价咨询热线,为患者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