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预约挂号须知
1.预约挂号专线0573-82030523,电话预约开通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14:00—17:00)。本院对预约时效进行了限制,以每天15:00时为分界点,当天15:00时前可预约之后7天内的门诊号。春节法定长假不提供预约。
2.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需要您提供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便您顺利完成预约挂号。预约时请务必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最好是手机或小灵通号码(便于短信提醒和变动时及时联系)。就诊患者分普通医疗卫生服务卡、城镇职工医保卡和农村合作医疗卡三类用户。
3.预约费用
挂号预约不收取预约费。挂号费与日常门诊相同,主
4.预约名额
医院开放所有专科专家门诊、普通门诊的预约诊疗服务,每半个工作日最多提供(电话+现场)5个预约名额,以“先预约先确认”为原则。对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重点安排预约。
5.现场确认
当您预约挂号成功后,请您于就诊当日持本人身份证、诊疗卡到门诊预约登记处核对预约信息,核对无误后取预约回执,在收费窗口挂号,如上午10:00前,下午15:00前未确认,院方认为自动取消预约,按失约处理。其名额让给其他前来挂号的病人。
6.取消预约
预约成功用户希望取消预约或因临时有事不能按期就诊时,可在被约日期的前1天17:00前电话告知预约登记处(0573-82030523)取消预约,否则按失约处理。连续3次失约则将该用户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再对其提供预约服务。
7.门诊变动
若专家当天停诊,门诊预约登记处将提前打电话给已经预约成功的病人取消或更改预约。若当日已出诊专家临时开会、调岗或出差等特殊原因停诊,医院将负责安排资历相当的医生接诊。
8.就诊秩序
我院目前将6-10号号源放给预约病人,经预约的病人到预约登记处现场确认并在收费窗口挂号后,按实际预约到的次序就诊。
9.复权受理
被列入黑名单的用户原则上不再享受预约服务,如用户希望继续开通预约功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开通。
10.其他说明
我院目前对预约诊疗正在逐步完善中,尚有考虑不周处请谅解,本院对预约挂号服务具有最终解释权。
未尽事宜请致电医院门诊预约登记处或门诊部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73)82030523或82056643。






